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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意见书 

    点击率:1486
日期:2007-9-6 18:07:10
 
   

消防意见书办理所需以下资料

1.填写《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》,100平方米以下的场所先到当地派出所加意见后交来,100平方米以上场所直接交来。

2.面申办报告(请用墨水笔填写),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3.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(未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新开办企业需提供到工商领取的《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》复印件)。

4.场地室内平面图、四置图(场地室外前后左右四周配置平图,即室外平面图)。

5.场地证明(房产证复印件)及租赁协议。

6.提交企业消防制度,灭火、疏散预案(自行制定)。 

7.属住宅、宅基地的场所请先到规划部门申办改变使用性质后再行申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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